校学生会周例会制度 |
时间:2015-11-17 09:12 来源:未知 作者:团委 |
为了更好的加强联系和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和传达上级要求,有效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学生会特制定如下例会制度。
第一条:会议用语:普通话
第二条:例会
(一)每周一下午四点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形式自定。会后必须向主席团递交会议记录。各部门每学期要有一份工作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对下周要开展的工作做好具体的工作安排。活动计划和总结必须按时递交给校团委进行存档。
(二)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听取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
(三) 主席团,正副部长每周总结各部门工作情况,讨论布置下阶段的工作方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三条:会议必须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由校团委备案。
第四条:所有例会实行签到制。对迟到、缺席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由校团委存档,备案可查。无故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处理,无故缺席三次取消评优秀干部资格,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生会。
第五条:请假者必须事先申请(各部例会向部长请假,主席团与正副部长例会向主席请假)。批准方可有效。
第六条:会议必须提高效率和保持严肃性,不得在开会期间说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议期间,各成员要积极献计献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主席、分管部门副主席、各部长在听取大家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学生会决议。
第七条:每次会议后需整理好会议记录,保持会议室干净整洁,置物有序,走时需关掉电源,锁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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