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内车辆管理的通知 |
时间:2021-09-23 20:2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防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校内车辆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要求
1.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应减速慢行,校内公务车和教职工车辆经车辆识别系统进出。
2.外来车辆(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进入大门应打通学校人员电话经门卫确认后做好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3.对参加校内举办的会议或活动的外来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给学校通知并说明参加活动的车辆数量,车辆进入校园时间,并由主办单位提前到校内熟悉停车位置并告知参加活动人员车辆有序停在停车位。
4.校外施工人员、维修人员等其他需要送货车辆进入校园后,卸货完毕车辆必须离开或者有序停到停车位。
二、车辆校内行驶管理要求
1.所有车辆进入校园,禁止鸣笛,减速慢行,严禁超车。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车辆应主动让行,严禁与学生争道。校内禁止骑自行车、两轮电动车,自行车、电动两轮车进入校园一律停在车棚。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驶车辆和练车,严禁酒后驾驶。
3.基建维修等工程用车,必须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严禁教学楼前瓷砖或路面被轧坏。
三、车辆校内停放管理要求
1.机动车辆应按照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禁止随意停车,严禁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影响其它车辆通行。
2.为美化校园交通环境,所有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位时,车头朝向要按照停车位方向朝外停放,禁止横跨停车位。
3.车辆进入校园后要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电动三轮、电动四轮停在停车位,摩托车、两轮电动车、自行车停在车棚。
四、机动车辆违规停车行为综合治理
1.学校将长期开展校内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处置违规行车、停车行为。
2.对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理
(1)对违停自行车、电动两轮车推至校门口车棚,系绳提醒或锁车处理。
(2)违规停放机动车、电动三轮、四轮车者,对车辆发放《违章停车通知书》系绳提醒或锁车处理。
(3)违规停放并拒不服从管理者,将予以锁车处理,并责成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通报。
(4)对于校外机动车辆,发现两次违规停放,将谢绝进入校园。
(5)严禁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内(含宿舍、餐厅)等给电车充电。
以上事项和规定,请各部门、各科室认真传达和广泛宣传,使本单位教职员工和业务联系单位人员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园环境。
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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