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6-04-18 11:40 来源:未知 作者:政教处 |
各班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政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16年上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范围为2014级、2015级所有在校学生,认定比例10%。希望各班级认真组织,广泛宣传,遴选把关,严格按照《鱼台县职业中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附:
1.《鱼台县职业中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2. 《鱼台县职业中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鱼台县职业中专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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