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班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发挥优秀班集体在班级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评先树优工作(校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学生个人基本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所长。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科总评成绩优良,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2.优秀集体评选条件。
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领导集体,干部严于律已,作风扎实,勇于创新,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有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文明健康、团结协作、朝气蓬勃的良好班风;有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实践、积极创新、全班学习成绩不断提高的良好学风;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模范执行学校和集体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学年内无违法乱纪行为和安全事故发生;具有良好的班级文化,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班主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尚的师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能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工作,转化后进生工作效果明显,按规定做好家访工作,并有家访记录。优秀班集体参照班级量化综合成绩。
二、名额分配
见:《鱼台县职业中专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评先树优名额分配表》,已发至各年级部。
三、评选程序
(一)均衡分配,公开评选。根据学生、班级数量,将名额均衡分配,保证评选的广泛性和公正性。个人奖项比例分配指标20-30人3人,31—40人4人,41人以上5人;优秀班集体按照班级量化分年级确定 ,17级1名,18级1名,19级1名,春考部1名。先进团支部根据日常团组织表现以年级为单位确定,17级1名,18级1名,19级1名,春考部1名。各班级充分宣传,广泛发动和征求师生意见,确定推荐候选名单后,上报政教处、团委、校安办,最后由学校采取民主方式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坚持原则,严格审核。各班级要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把关,争取把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把优秀的学生评选出来,起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者的良好效果。
(三)认真填写,逐级上报。各班级被评选推荐的学生或集体,要填写相应登记表(电子版),已发至班级管理群。事迹栏要求不少于50字,假期后分别上报至政教处、团委、校安办。
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