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结束返校“十禁令” |
时间:2017-10-18 14:08 来源:未知 作者:招生处 |
实习结束返校“十禁令”
为确保实习生安全,维护学生、厂方与校方的正当利益,避免学生遭受繁华区域和邻近结束实习所带来的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侵害,现制定实习生结束实习返校“十禁令”。
一、严禁休班期间走出厂区,从确定返校时日起,未经许可严禁走出厂区。确需购物者,有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分批陪同实习生前往大型超市购物。
二、严禁消极怠工,无故请假、矿工等。
三、严禁破坏、污损、丢失或偷盗公司或他人财物。爱护公物,接受检查,顺利交接。
四、严禁提前私自辞职离岗,自觉配合公司按时上岗值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工作交接事宜。
五、严禁私自留厂或换厂打工。按规定时间集体统一返校,服从学校对口实习安排。
六、严禁猎奇装饰,穿戴打扮恢复如初,保持朴实大方,举止文明。
七、严禁休息时间不经厂方同意个人或集体私自外出旅游、购物、探亲访友等。如确有需要,由厂方或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安排。
八、严禁在返校前与外人发生经济或情感纠葛,杜绝同事互赠礼品、告别集会等活动,保持头脑冷静,做到人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九、严禁随意丢弃衣物,突击花钱,疯狂购物等行为。
十、严禁吸烟、喝酒、乱吃食物,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以上“十禁令”需认真阅读,牢记于心。如有违反,给团队顺利离职返校、实习生工资结算等带来损失的,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较轻者批评教育,严重者将交由其家长及司法部门共同处理。
(为加强统一管理,实习指导教师进行不定期抽查,离厂返校一周内,实行每天三签到制度(早8:30,中12:30,晚9:00)每人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
鱼台县职业中专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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