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5年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学校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5〕28 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2013〕1号)
要求,经评审,决定对章丘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27所学校
(名单见附件1)准予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工程实施方案》,科学制定项目建设任务书,尽快启动“山东省
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
中,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任务书各项指标要求,确保在校舍条件、
实训设施、师资力量、专业建设等方面提高水平,确保区域内中
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在改善办
学条件的同时,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
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
精神,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区域支持和保障职业教育良
性发展的新机制。2017年底前,省教育厅、财政厅将按照《山东
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和《山
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对项目学校进行验收评估。验
收合格,授予“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称号。
二、省财政对立项学校的补助资金将于2015、2016年拨付到
位。补助资金使用要符合《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
教〔2013〕44号)要求,重点用于实训设备采购和师资队伍建设,
不得用于征地补偿、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条件建设等。地方财政
也要按照项目建设任务书资金投入预算落实资金,确保项目建设
需要。
三、县级政府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建设计
划、筹措建设资金、落实建设任务,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支
持和保障学校自主办学、开展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现代
学校制度。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抓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定期向
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分管县长是项目负责人,承担直接管理
责任,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各市教育、财政等部门应切实履
行项目建设任务书对立项建设学校所承诺的有关支持责任,确保
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检查,及时将
项目实施情况和有关问题反馈给省教育厅、财政厅。
四、省教育厅、财政厅对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实行
动态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设立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
程项目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工程建
设进行指导、监督,并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
发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
(鲁教职发〔2015〕2号)定期组织中期评估和验收评估。
附件:1.2015年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学校名单
2.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3.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任务书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5 年9 月7 日
附件1
2015年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学校名单
章丘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济南第九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郯城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
滨州市沾化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乐陵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商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聊城工业学校
梁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费县职业中专学校
沂水县职业学校
菏泽市牡丹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蒙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利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庆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夏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枣庄市山亭区职业中专
高青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枣庄市市中区职业中专
东营市河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长岛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曹县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德州市华忆职业技术学校
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附件2
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曙光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
副组长:梁斌言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
袁培全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吴建华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成 员:刘宝君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调研员
王宇轩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调研员
齐 鲁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刘宝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孟令君、王志刚为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