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
时间:2017-11-19 11:03 来源:未知 作者:教务处 |
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为规范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培训的效能,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研机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举办的培训。学校在培训信息、经费、工作安排、成果推广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
二、教科室具体负责教师培训管理工作。
三、对参训教师的要求
1、按时参加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
2、尊重培训主办方的安排,遵从纪律、作息时间、食宿等方面的规定。
3、对照培训目标,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全力提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水平。
4、虚心学习兄弟学校的管理经验,积极宣传我校的办学理念、特色和管理经验。
四、培训资料管理
参训教师完成培训任务,在报销培训费用前,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培训通知(含推荐表) 2、培训资料和过程性照片、学习笔记
3、培训结业证书或其他鉴定材料 4、培训总结
以上资料原则上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培训资料按培训主办单位提供的资料材质提供。培训总结还要提供电子稿并且要发布到校园网“教学博客”栏目。培训总结要简要介绍培训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学习内容,总结个人心得。
五、管理流程
①教师接受培训任务 ②到年级部办理手续
③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④找分管校长办理手续
⑤到教科室登记 ⑥参加培训
⑦向分管校长、年级部主任汇报 ⑧向教科室提交资料
⑨报销费用 ⑩推广培训经验、成果
六、本规定自2015年6月20日执行。
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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